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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印發關于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來源: 蘇州市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 2023-02-01 13:21:46 瀏覽量:字體:

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關于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報市委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蘇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印發關于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蘇政規〔2023〕1號)文件精神,提振發展信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全力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結合蘇州實際,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強財稅政策支持

(一)市級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安排14億元,重點支持創新型企業培育、產業核心技術攻關、創新載體平臺建設、高層次人才引育和科技創新生態建設,加快打造數字經濟時代產業創新集群。積極支持蘇州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省級科技計劃專項資金、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等,不斷激發創新主體活力。(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政策均需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二)市級打造先進制造業基地、工業企業有效投入等專項資金安排10億元,重點支持工業企業擴大有效投入、龍頭骨干企業培育、產業鏈核心技術攻關、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綠色化改造升級、服務平臺建設,加快打造數字經濟時代產業創新集群。對產業創新集群工業企業當年度設備投入2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項目設備投資額給予6%~15%的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1000萬元。鼓勵制造業企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市、縣級市(區)兩級財政按照項目貸款額年化利率不低于2%給予貼息獎勵,單個企業市級財政每年最高獎勵300萬元。積極支持蘇州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省級轉型升級專項資金、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高端人才引聚,加快集聚產業支撐人才。聚焦生命科學、先進材料、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導體、高端裝備等重點領域加快引進戰略科學家等頂尖人才,按照“一人一策、按需支持”的方式保障其開展原創性、引領性、顛覆性研究。深入實施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對引進重大創新團隊、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分別給予最高5000萬元、1000萬元的資助。對于符合產業創新集群的緊缺人才,給予最高15萬元的薪酬補貼;對新引進的高技能領軍人才,可給予個人最高100萬元安家補貼、引才單位最高50萬元引才補貼。(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委人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對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游、零售、倉儲行業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他行業納稅人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稅額的50%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市稅務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免征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孵化服務增值稅,對其自用及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符合條件的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的,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貫徹落實《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債權以物抵債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1號),對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給予稅收優惠。(市稅務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金融政策支持

(八)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爭取紓困增產增效專項資金貸款。依托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為供應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充分發揮蘇州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和地方征信平臺作用,2023年力爭推動銀行機構依托平臺投放中小微企業信用類貸款700億元。發揮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工具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小微企業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法人銀行機構發行永續債、二級資本債以及小微、雙創等專項金融債補充資本金和中長期資金,緩解貸款資本約束,提升信貸投放能力。(市財政局、人行蘇州中支、市金融監管局、蘇州銀保監分局、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落實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貼息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2.5個百分點的貼息、期限2年。實施支持制造業、服務業、社會服務領域和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更新改造設備優化政策,支持轄內各銀行以優惠利率積極投放中長期貸款,重點支持市場化的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項目,引導資金投向科技創新、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人行蘇州中支、市金融監管局、蘇州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鼓勵金融機構單列小微企業信貸計劃,運用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引導小微企業貸款繼續擴面、增量、降價。加大普惠金融引導督促力度,鼓勵各金融機構持續加大投放,對發放普惠小微貸款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按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2%給予激勵資金。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零售、文化旅游(含電影)、交通物流、養老服務等行業企業,加大票據融資支持力度,簡化優化貼現手續,降低貼現利率。用好文化產業貸款貼息項目補貼資金,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上一年度實際支付利息按比例進行補貼。落實省旅游產業發展基金項目貼息工作,組織符合條件的優質項目申報,積極爭取貼息資金。(人行蘇州中支、蘇州銀保監分局、市金融監管局、市國資委、市商務局、市文廣旅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增強持續發展能力,積極推進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小微企業和“三農”業務盡職免責制度落實,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建立健全能擔、愿擔、敢擔工作機制,加強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的融資擔保服務,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平均擔保費率不高于1%。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推廣“小微貸”“蘇農貸”“信保貸”等產品,滿足差異化金融需求。市服務業擔保基金優先為符合條件的服務業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或者貸款展期提供擔保,擔保費率降低0.3個百分點。做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以及“農發通”“惠農貸”等金融支持。(市金融監管局、蘇州銀保監分局、人行蘇州中支、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推動金融機構全面落實優化內部轉移定價、不良容忍度、盡職免責、績效考核等要求,加大對民營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支持銀行機構將再貸款利率下調和LPR下調傳導至貸款利率,合理降低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支持銀行機構、支付機構推出特色減費讓利舉措,健全支付服務減費讓利專項工作機制,促進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支持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企業掛牌、上市。(人行蘇州中支、蘇州銀保監分局、市工信局、市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持續完善綜合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完成綜合金融服務平臺二期建設上線,積極發揮平臺的作用,依托平臺對交通物流、餐飲、零售、文化旅游(含電影)、養老服務、會展等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白名單企業實現特色標簽,推送金融機構,提升信用貸款投放的對接精準度。鼓勵銀行業機構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信用信息等數據,發放更多信用貸款。支持金融機構用好用足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加大交通物流領域貸款投放力度。聚焦數字文化、創意設計、演藝娛樂、文旅融合、工藝美術、文化裝備制造等重點領域,鼓勵文旅企業借助蘇州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文易貸”專欄進行貸款融資。(市發改委、人行蘇州中支、蘇州銀保監分局、市金融監管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十四)根據國家和省統一部署,繼續實施社保降費率、穩崗返還等政策,具體由相關部門另行制定。落實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費率政策,繳費比例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率(不含生育保險繳費率)和個人繳費率之和基礎上,降低1個百分點。根據待遇清單規定,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經批準后階段性適當降低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費率。(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鼓勵訂單較多、生產任務較重的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增加一季度生產安排。激勵企業加大留人引人力度,對春節期間重點企業安排非蘇州戶籍職工在蘇過節的,按不低于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慰問補貼。1~2月份重點企業吸納首次來蘇就業的非蘇州戶籍人員,且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連續參加社會保險3個月及以上的,按不低于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來蘇就業補貼。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成功推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并實現穩定就業的,分別給予1000元/人、1500元/人的職業介紹補貼。多渠道發布崗位信息,高頻開展線上線下招聘活動。加快布局“家門口的就業服務站”,發揮零工市場作用,提供可及性更高的均等化就業服務,2023年實現新增就業20萬人。深入實施百萬“姑蘇工匠”職業技能提升工程,開展職業技能培訓18萬人次以上。鞏固現有公益性崗位規模,持續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鼓勵企業推行彈性休假,按規定足額支付職工正常薪酬和加班工資。開展“碼上溝通薪酬無憂”活動,指導企業建立內部溝通協調機制,采用“一企一策”指導企業有效防范化解勞動用工領域矛盾糾紛。(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強化跨地區人力資源交流協作機制,支持各地更大力度走出去、引進來,深化與勞務輸出地的人力資源合作。實施春節后返崗交通補貼,春節后一段時間內,企業或人力資源機構包車“點對點”組織外地職工返崗復工,達到一定規模的,按包車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交通費補貼,具體辦法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各地可根據需要,對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間首次來蘇就業、且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給予交通補助。(市人社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支持青年人才創新創業,對重點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來蘇州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用人單位求職面試的,給予一次性交通補貼;補貼標準按照江浙滬皖地區高校500元/人,其他地區高校1000元/人。對新引進符合條件的全日制本科以上青年人才加大生活補貼力度,其中博士不低于5萬元/人,碩士不低于3萬元/人,本科不低于2萬元/人。持續推進人才樂居工程,加快打造一批高品質人才社區、建設一批高質量人才公寓、升級一批高標準集宿區,2023年新增青年人才公寓2萬套,讓每一位來蘇州創新創業的青年人才“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實施“百校進蘇”“千才留蘇”“萬企聚蘇”行動,新增姑蘇領軍人才650人以上、卓越工程師2000名、高技能人才6萬名,引留高校畢業生15萬人以上。(市委人才辦、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減輕企業收費負擔

(十八)強化水電氣生產要素保障,對暫時繳費確有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申請審核通過后,欠費不停水、不停電、不停氣,減免在此期間產生的欠費違約金。完善蘇州“全電共享”服務流程,推行用電報裝“一站式”服務。對10(20)千伏中小微企業全面建設外部電力接入工程,由供電企業建設電氣部分、屬地政府建設土建部分,無需用戶投資。用戶報裝容量200千瓦及以下采用低壓供電,由供電企業建設電力接入工程。對春節前后連續生產有電力增容需求的企業,提供“供電服務不打烊”用電報裝綠色通道服務。持續加大水電氣領域違規涉企收費治理力度。(市水務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蘇州供電公司、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階段性緩繳工程質量保證金,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項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應繳納的各類工程質量保證金,自應繳之日起可緩繳一個季度,建設單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質量保證金。對于緩繳的工程質量保證金,施工單位應在緩繳期滿后及時補繳。補繳時可采用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保函(保險)的方式繳納,任何單位不得限制或拒絕。(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金融監管局、人行蘇州中支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省特檢院蘇州地區各分院減半收取全市住宿餐飲業的電梯、鍋爐、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和監督檢驗費用以及個體工商戶委托的特種設備檢驗費用。市市場監管局直屬檢驗檢測機構減半收取全市個體工商戶委托的產品質量檢驗、計量檢測費用。按現行標準的80%收取水土保持補償費,將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標準下調20%。延續執行水資源費優惠政策至2023年12月31日,對水資源費按標準的94.6%征收,合法的自備水源取用水戶以及供水公司代收水資源費(自來水價含水資源費)的自來水用戶免申即享。(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水務局、市人防辦、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改善整體流通環境

(二十一)對每月通行次數在30次(含)以上的公路客運班線客車給予ETC通行費八五折優惠,對運政蘇通卡貨運車輛給予通行費八五折優惠。對進出省內年吞吐量達到200萬以上標箱或年吞吐量達到100萬標箱且連續三年增長率超過全省平均增長水平的主要集裝箱港口(目前符合條件的為太倉港、連云港港、南京港、南通港)的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在全市所有普通公路收費站、高速公路給予ETC通行費五折優惠,執行期限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2023年一季度暫按原優惠政策和范圍執行)。對進出省內中歐(亞)班列集裝箱主要裝車點和集貨點的集裝箱運輸車輛,繼續在全市所有普通公路收費站、高速公路全免車輛通行費,執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市交通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鼓勵電商增加傭金比例、設置跑單獎勵,為快遞員和外賣騎手購買相應保險、提供必要餐飲保障。督促快遞企業保持合理末端派費水平,鼓勵建立旺季服務派費激勵機制。推動基層快遞網點從業人員優先參加工傷保險,鼓勵購買商業保險。按省部署要求,對各地郵政快遞業人員發放必要的抗疫物資。(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郵政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鼓勵各集裝箱碼頭企業加強與大型國際班輪公司以及國內航運骨干企業合作,與班輪公司簽訂長約合同。支持客運樞紐向城市綜合體轉型,統籌樞紐地上地下空間復合利用,打造城市綜合體。在保證交通基本服務功能的前提下,適度拓展車輛租賃、旅游集散、郵政快遞、商務會展、貿易金融、文化休閑、購物餐飲等功能,促進交通與關聯消費產業集聚發展。加大對純電動船舶發展的支持力度。(市交通局、市資源規劃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著力恢復和提振消費

(二十四)做好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建設工作,加快推進工業園區現代商貿流通體系示范區建設。持續開展促消費工作,組織開展“蘇新消費·笑拼蘇州”“雙12蘇州購物節”“夜ZUI蘇州”等系列促消費活動。鼓勵舉辦高水平專業展會,支持舉辦大型市場化專業會議和會展品牌推介會,推動會展企業國際化發展。加大汽車消費促進力度,延續實施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綠色智能家電下鄉等促消費活動。支持住房改善消費,開展蘇州“云上房展”,線上線下聯動促進住房消費。組織開展“尋味蘇州”餐飲促消費活動,組織企業參加省蘇新消費銷售競賽季活動。支持各地開展早餐進商務樓宇、早餐攤位集中配送等工作。(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加強數字人民幣促消費應用,鼓勵各縣級市(區)通過數字人民幣紅包等發放消費券,開展系列數字人民幣促消費活動,打造“蘇新消費、數惠蘇城”數字人民幣促消費品牌,更好發揮數字人民幣精準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積極作用。深入開展中小微企業數字人民幣貸款試點,發揮助企紓困作用。(市金融監管局、人行蘇州中支、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支持舉辦文旅消費活動,鼓勵創新文旅消費促銷模式和營銷手段,支持舉辦音樂節、直播季、數字文化節、非遺體驗季、電影首映和主創路演等各類文旅消費促進活動。評選一批蘇州市文旅消費優秀活動,給予不超過其實際投資額的20%、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獎補。鼓勵支持各地發展夜間經濟,對建成國家級、省級、市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的建設運營主體,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全面推動水上旅游產品提檔升級,鼓勵企業融入餐飲、演出、游戲、互動等更多旅游沉浸式內容,打造集歷史人文、休閑游樂于一體的水上旅游新體驗。(市文廣旅局、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支持蘇州文旅企業爭取省級文化和旅游發展專項資金、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發展專項資金,促進文旅產業創新發展。鼓勵蘇州文化企業聚焦原創內容孵化和5G背景下新消費、新文娛方向,通過新興數字化技術為蘇州文化載體發展賦能。繼續實施100%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政策,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對提供廣告和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按應繳費額的50%減征歸屬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市文廣旅局、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鼓勵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進行公務活動和群團活動時,委托旅行社等文旅企業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項,預付款比例不低于50%。鼓勵各級文化和旅游部門與工會加強合作,將符合條件的旅游民宿、鄉村旅游產業集聚區、特色小鎮、紅色旅游景區等納入療休養活動范圍,開發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和符合政策的路線和產品。建立蘇州職工(勞模)療休養基地聯盟,向外省市推介蘇州職工(勞模)療休養資源,助力旅游經濟復蘇。(市文廣旅局、市總工會、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辦好第五屆大運河文化旅游博覽會、第十二屆文化創意設計產業交易博覽會,開展蘇州文旅消費季系列活動,激發文旅消費活力。做好國際旅游推廣,組織本地文旅企業參加國際知名展會。制定推動旅游業國際化轉型計劃,加強與國際旅游組織、國際論壇組織的合作,利用好144小時上海浦東機場過境免簽政策,推出適合的蘇州旅游線路。(市文廣旅局、市委宣傳部、市外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積極擴大有效投資

(三十)加大對省級及以上重大項目建設推進力度,可由地方政府根據職責權限作出承諾,制定并試行用地承諾制,在地方政府承諾兌現排污總量指標來源、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的前提下,可實施項目環評承諾制審批。通過靠前服務、開辟綠色通道、容缺并聯審查,提高用地審批效率和服務質量。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雙信地+定制地”供應模式,推進產業用地儲備,科學設定產業用地準入標準,根據項目不同產業類型、用地特點、生命周期以及投入產出要求等,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和彈性出讓等供應方式,探索采用不可撤銷、無條件見索即付保函等方式繳納競買保證金,實行“合同”+“協議”監管制度,強化產業項目供后監管,鼓勵國有企業盤活利用存量土地。(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資源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強化市級及以上重大項目建設要素保障,在符合規劃、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的前提下,積極支持保障所需用地、用林、用能、煤炭替代、排污總量等資源要素。按照最新“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保障各類用地需求。加大對上爭取力度,強化用林項目調度,優化林地定額供給,落實容缺受理、精簡程序、簡化論證等各項政策,保障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在符合相關條件的基礎上,省重大項目排污總量指標不足部分,可按程序申請省、市儲備庫儲備的排污總量指標予以解決。市級權限節能審查項目審批流程精簡為5個工作日,省級權限能評項目所需市級轉報流程時長控制在5個工作日。(市發改委、市資源規劃局、市園林綠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二)為重大項目建設開設“線上專窗”、開辟“線下專區”、開通“熱線專席”,建立重大項目聯動服務機制。根據審批權限,依法優化重大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建立重大投資項目環評審批服務信息卡制度,開展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試點。積極推廣“蘇州·慧選址”自助選址服務系統,引導幫助項目單位科學選址。用好“蘇州市重大項目用地保障應用平臺”,基于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現市以上重大項目用地全部上圖管理。(市行政審批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三)持續拓寬民間投資行業領域,支持民間投資更多進入交通、能源、水利、城建、環保以及文化、旅游、教育、衛生、體育、養老、農業農村等重點行業和領域,支持民間投資參與科技創新項目建設,支持民營資本參與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對納入各級重大項目清單的民間投資項目,按規定給予建設用地、資金支持以及行政審批綠色通道等政策便利。支持民營資本通過基礎設施REITs等金融工具盤活存量資產。(市發改委、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文廣旅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體育局、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資源規劃局、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四)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政策,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申請專項債券作為資本金。對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完善類、提升類等有收益的改造內容,通過爭取專項債券籌措改造資金。鼓勵項目法人和項目投資方積極爭取國家結構性金融工具,通過發行權益類、股權類金融工具等,多渠道規范籌措項目資本金。支持公路、鐵路、城建等領域補短板基礎設施項目在投資回報機制明確、收益可靠、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適當下調項目資本金比例。(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金融監管局、市國資委、市交通局、市水務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力促外貿外資穩中提質

(三十五)統籌國家、省級和地方商務發展專項資金安排3億元支持外貿穩中提質工作,參與百展萬企拓市場行動,支持企業參加超150個境外線下重點展會,統籌各級資金對出境參展企業展位費給予最高80%的補助,對企業參加境外展會的展位費和大型展品回運費給予補貼。積極組織蘇州企業參與江蘇優品線上專區,引導外貿企業觸網上線、加快提升數字營銷能力。加快出口退稅進度,辦理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六)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的跨周期逆周期調節作用,推動出口信用保險持續擴面降費,進一步擴大承保規模和覆蓋面。加大對“一帶一路”國家、新興市場國家、RCEP締約國出口業務的支持力度,買方限額滿足率不低于86%。加大小微外貿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承保支持,開展專精特新企業一對一專人服務,吸引更多企業參保。加大產業鏈龍頭企業承保力度,全年產業鏈承保規模超170億美元。優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賠條件,降低短期險費率和資信費用。加大對走出去“小而美”項目支持力度,推動“蘇州智造”走向全球。加大“蘇貿貸”融資功能推廣力度,發揮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增信保障作用,幫助外貿企業提升融資能力。(中國信保蘇州辦事處、市商務局、市財政局、蘇州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七)按照“應納盡納、應享盡享”原則,指導符合條件的銀行積極參與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將更多符合條件的優質企業納入便利化政策范圍,推進服務貿易試點企業擴面,促進便利化政策紅利充分釋放。推進貿易新業態規范發展,豐富資金結算模式,為新型離岸國際貿易、跨境電商、市場采購等提供更多契合業務實際、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資金結算服務。支持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開展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豐富跨境金融服務平臺應用場景。拓寬匯率避險服務產品及辦理渠道供給,強化對中小微企業、貿易新業態的匯率避險扶持,積極推廣常熟“市采通”平臺匯率避險應用場景,用好用足外匯套保獎補措施。保障重要物資產品進口,指導企業擴大應用兩步申報、提前申報、兩段準入等措施,提高貨物通關效率。(人行蘇州中支、蘇州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八)加強對國家級重點外資項目的調度服務,積極爭取國家層面資源要素保障。強化大中外資項目服務推進,提高項目實際落地成功率。爭取更多外資項目入選省級重點外資項目庫,加強對項目全周期、全流程服務,加大要素和服務保障支持,推動加快建設、投產達效。落實《關于支持產業創新集群建設的若干政策(試行)》中“設備投入”綜合獎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外資項目進行獎補。(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外辦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九)利用蘇州市邀請外國人來華信息系統、東亞企業家太湖論壇、2023年跨國公司交流活動等平臺,邀請更多跨國公司總部高層來蘇考察洽談,提供入境商務洽談考察交流的工作便利。為外籍高層次人才和重點項目外籍高管在蘇辦理停居留提供綠色通道,推進外國人來蘇工作、居留一件事改革,優化完善“外國人工作、居留單一窗口”建設,提升外國人來蘇工作居留便捷度和體驗感。(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外辦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用好中新、中德、中日、自貿片區等重大開放創新平臺優勢,瞄準全球產業創新資源集聚區,健全完善離岸創新孵化體系,加快布局建設一批海外離岸創新中心。發揮蘇州市RCEP企業服務中心作用,用好蘇州市RCEP企業服務平臺。繼續辦好蘇州與跨國公司交流活動,積極吸引海外知名大學、研發機構、跨國公司在蘇設立全球性或區域性研發中心,為創新集群注入更加強勁的國際創新動能。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風險可控的領域,深入推進國際職業資格與國內職稱資格比照認定。(市商務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四十一)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房地產長效機制工具箱,調整優化限制性政策和土地出讓政策,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大力支持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堅持“房住不炒”,認真落實居民個人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加快推進房屋征收搬遷貨幣化安置,優化商品房價格備案制度。(市住建局、市資源規劃局、人行蘇州中支、蘇州銀保監分局、市稅務局、市公積金中心、市財政局、市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二)支持房地產業合理融資需求,加大建筑業金融支持力度,重點推進支持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政策落地見效。用足用好國家專項借款,鼓勵商業銀行加大配套貸款力度,制定蘇州市專項借款實施方案,全力以赴保交樓,切實維護購房者利益。支持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房地產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支持房地產市場發展的股權融資政策,開展再融資、并購重組及配套融資。支持融資擔保公司加入交易所債券市場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專項支持計劃,央地合作增信共同支持民營房地產企業發行公司債券。(人行蘇州中支、蘇州銀保監分局、市金融監管局、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三)根據國家和省要求,優化調整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政策,在保障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安全和項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合理釋放監管額度內的資金,促進房地產企業加快資金回籠。在加強預售資金監管的前提下,經綜合研判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可申請預售時間節點提前30日。(市住建局、人行蘇州中支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支持防疫藥品器械生產研發

(四十四)聚焦企業創新藥臨床試驗Ⅰ期、Ⅱ期、Ⅲ期不同階段以及高端醫療器械研制進入創新綠色通道、創新產品獲批等里程碑式創新成果,加大政策性資助支持力度,鼓勵生物醫藥及高端醫療器械企業進一步加大研發投入,保持持續創新活力。(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五)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營業執照、風險分析報告、臨床評價資料、與產品研制生產有關的質量體系文件材料。企業申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延續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后,對延續前必須開展現場核查改為必要時開展現場核查,減少檢查頻次。辦理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遺失補辦,不再要求企業提供設區市一級媒體公告遺失聲明。對國家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診療方案和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公布的治療指南中涉及的藥品(醫用耗材)實施綠色掛網通道,符合陽光掛網政策的,隨報隨掛,第一時間供醫療機構采購使用。(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著力提升醫療保障能力

(四十六)市財政安排資金支持持續做好疫情防控,全方位提升醫院醫療救治能力,確保其平穩運行,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醫療機構發生、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方案的住院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醫保、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該政策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七)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門急診治療專項保障政策,參加蘇州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疑似癥狀患者在蘇州二級及以下定點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就醫,發生的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救助有關的門急診費用,納入專項保障范圍,醫保基金支付不設起付線、報銷限額,報銷比例為85%。鼓勵基層醫療機構配足醫保藥品目錄內(含臨時增補)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藥物。(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八)落實國家和省關于“乙類乙管”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醫療保障工作要求,擴大“互聯網+”醫保支付范圍,助力患者在線診療,開放新冠感染互聯網首診服務,醫保基金按照線上和線下一致的原則,提供醫保移動支付結算服務。異地就醫患者在聯網醫院發生的住院、門急診費用直接劃卡結算,做好未通過異地直接結算的新冠感染患者的醫療費用零星報銷工作。加強口罩、藥品等防疫物資的生產供應和組織調撥,保障重點單位和人群醫療物資供應。開展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穩價保質專項行動,督促提醒零售藥店加強進貨和儲備。(市醫保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優化提升政府服務

(四十九)加強采購需求管理,綜合運用預留份額、價格扣除、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等舉措,支持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組織信用服務機構協助失信企業開展信用修復,指導和幫助失信市場主體重塑信用。推廣行政處罰“兩書同達”機制。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信用修復協同工作平臺受理企業信用修復申請,實施全國一體化行政處罰修復“不見面”辦理,將市級受理時間縮短至1個工作日。通過400服務專號,暢通業務咨詢渠道。提供信用修復指導。加快在市場監管、稅收管理、進出口等領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依據風險高低實施差異化監管,對信用風險低的企業適當降低抽查比例與頻次。(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局、市文廣旅局、市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稅務局、蘇州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優化升級“一網通辦”平臺,按照企業生產經營視角將涉企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分類,實現辦事“一鍵直達”,增設人才、交通運輸、公積金等22個一類事專區,方便企業“一站式”辦理。擴大一件事覆蓋面,推出企業開辦、涉企不動產登記、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等12件涉企一件事,推進一件事線上全流程辦理,支持各地結合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推出本地特色的涉企一件事套餐。2023年底前,實現96%以上的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推廣“免證辦”,企業可通過電子證照調用、數據共享核驗和告知承諾制等方式實現部分材料免提交。優化企業開辦便利度,推行住所產權信息在線核驗、住所登記申報承諾制、網上全程電子化登記、手機移動申報、銀行網點專窗幫辦導辦、自助設備智慧辦照等多渠道注冊體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出一照多址、分支機構集中登記、企業遷移調檔線上“一次辦”、營業執照全城通辦通取、企業歇業備案服務等便利化服務舉措。(市行政審批局、市大數據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一)圍繞蘇州法人服務總入口“蘇商通”品牌打造,以“營商惠企,一鍵通達”為服務宗旨,豐富專區服務種類,增加法人服務事項和高頻應用,為市場主體提供全規模、全所有制、全生命周期的便利化服務。調動各方資源,提升惠企政策服務效能,探索研發資源共享新服務,為企業提供高質量定制化服務,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市大數據局、市行政審批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二)依托12345總客服,多渠道、全口徑接受政務服務訴求,為企業和人才提供全生命周期、跨區域的24小時“不打烊”咨詢投訴服務。完善“一企來”企業服務熱線建設,融合12345政務便民熱線的“線上專席”與“線下專窗”,為企業打造集“查、問、辦、評”為一體的綜合性服務平臺。推進“尚賢”人才服務熱線建設,設立人才服務專席和政策專員隊伍,為人才提供專業政策咨詢與解答。(市行政審批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三)持續推行柔性執法、精準執法,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探索推行觸發式監管、“沙盒監管”等方式,給予市場主體容錯糾錯空間。落實涉企免罰輕罰清單,對市場主體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無明顯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處罰或者從輕減輕處罰,被處以罰款但確有經濟困難的,可依法申請暫緩或分期繳納。組織專家團隊上門幫助高危行業企業開展安全風險辨識、隱患排查及安全診斷治理。(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應急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四)深入推進“產業鏈+法律服務”專項行動,開展“法企同行”系列法律服務活動,指導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建立完善內部治理體系,深入推進企業合規建設,加快推進民營企業公司律師制度,提升企業依法治理能力。推動、支持仲裁機構在商會、協會、企業等設立聯絡點,進一步在金融、保險、知識產權等新經濟、新業務、新領域中推廣運用。推廣應用“蘇解紛”非訴訟服務平臺,加強企業、商會等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強化涉企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優化完善知識產權存證應用,建立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公證懸賞取證模式,強化知識產權權利和商業秘密預防性保護意識。為中小微企業免費提供國際商事法律咨詢和國際商事調解等公益性法律服務,為企業國際化經營提供法律服務保障。建立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預警和應急響應機制,加強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為重點產業企業開展海外知識產權預警分析服務,防范知識產權國際風險。發揮蘇州中小微企業司法金融紓困聯動平臺作用,推動以非訴訟方式化解金融借款糾紛。(市司法局、市工商聯、人行蘇州中支、蘇州銀保監分局、市金融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貿促會、市中級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五)高標準建設蘇州國家質量基礎(NQI)基地,在省級以上開發區全面設立“質量賦能站”,有機融合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質量管理等要素資源,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供質量基礎“一站式”綜合服務。大力推廣運用“蘇質貸”,為具有質量榮譽、質量標準、質量認證等企業提供融資授信。(市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以上新出臺的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未特別注明時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全面貫徹國家和省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支持市場主體。各地各部門要抓緊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和服務指南,加強宣傳解讀,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落細,直達基層、直接惠及市場主體。市級層面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健全政策實施評估機制,推動解決存在問題。市政府將適時就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


圖片解讀:一圖了解《關于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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