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么要調整民用氣銷售價格?
為貫徹落實天然氣價格改革政策要求,保障天然氣供應和天然氣市場穩定,上游天然氣供應企業自2021年4月1日起、2023年4月1日起,先后兩次上調了供應我市的居民天然氣門站結算價格。此次居民氣價調整,是按照我市2016年建立的市區居民用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相關規定實施的,即當上游天然氣門站價格調整累計變動幅度達到或超過5%時,報市政府同意后,在階梯氣量、階梯價差保持不變的基礎上,同向調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
二、民用氣銷售價格具體如何調整?
市區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包括兩項內容:
一是調整居民用氣各階梯銷售價格。市區居民天然氣第一階梯終端銷售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27元,調整后市區居民天然氣第一階梯終端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3.02元。按照規定的第一、二、三階梯氣價1:1.2:1.5的價差比例,居民用氣各階梯銷售價格分別調整為3.02元/立方米、3.62元/立方米、4.53元/立方米,分別上調0.27元/立方米、0.32元/立方米、0.40元/立方米。
二是調整學校等非居民用戶銷售價格。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氣價水平仍按居民第一、二檔氣價的平均水平確定,銷售價格調整為3.32元/立方米,上調0.29元/立方米。
三、民用氣銷售價格調整后,居民用戶一個月要多花多少錢?
按照2022年我市居民家庭用氣量測算,市區88.69%的居民家庭年用氣量在第一檔內,每戶每月平均增加支出約4.2元。
四、民用氣銷售價格從什么時間開始調整?
本次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自2023年10月16日起實施,即從2023年10月16日起,居民家庭用氣量按調整后的價格計算燃氣費用。
需要說明的是,2021年4月1日~2023年10月15日期間城燃企業增加的供氣成本由其自行承擔,不得向居民用戶追溯傳導。
五、每年的分檔用氣量和計算周期有沒有變化?
市區居民家庭的分檔用氣量和計算周期不作調整,即:仍以年度為計量周期,對家庭人口為4人及以下用戶,一檔年用氣量為400(含)立方米以內,二檔年用氣量為400-1000(含)立方米,三檔年用氣量為1000立方米以上;對家庭人口超過4人的,每增加1人,在家庭人口4人(含4人)用量的基礎上,每檔相應增加年用氣量80立方米。
六、對困難群體是否有優惠政策?
為保障困難群體的生活水平,此次價格調整中加大了對困難群體的補貼力度,增加對困難群體的免費年用氣量。即:對市區持有總工會頒發的《蘇州市區特困職工救助證》、民政部門頒發的《蘇州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對象以及持有城鄉“五保供養證”的散居五保人員,每戶每年免費用氣量由原80立方米調整為120立方米。
七、城市燃氣經營企業咨詢電話是多少?
姑蘇區:蘇州燃氣,80680001
吳中區:吳中燃氣,65626373
相城區:相城燃氣,65860362
工業園區:港華燃氣,69111000
高新區:華潤燃氣,68242424
相關政策原文:關于疏導蘇州市區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