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太倉港口委員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關于促進樓宇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蘇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促進樓宇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樓宇經濟是城市經濟發展中涌現的一種新型經濟形態,呈現出新的產業集聚和集群發展模式,是城市都市產業轉型的重要載體。為提升樓宇經濟發展質效,培育壯大創新經濟、總部經濟和稅源經濟,加速高端服務業集聚,推動城市產業結構轉型,提升蘇州城市品質形象,現就支持樓宇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加快建設數字經濟時代產業創新集群,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根本要求,全過程提高樓宇經濟功能品質和產出效益,打造一批縱向布局、垂直集聚的新興服務業高端樓宇,促進新興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深度融合,使樓宇經濟成為躍升城市空間、產業、功能、形態的重要抓手和強力支撐,構建區域集中、產業集聚、企業集群、功能集成的新型樓宇經濟發展格局。
二、基本原則
——規劃先行,科學定位。結合城市功能提升,優化樓宇經濟空間布局,超前規劃商務樓宇設施規模和定位,著力開發高起點、高標準、高品質商務樓宇,構建特色鮮明、功能完善、結構合理、相對集中的樓宇經濟格局。
——集聚資源,營造生態。促進商務樓宇合理集聚,引導人才、資本、企業、品牌等要素資源向樓宇匯集,提升集約化水平,放大集聚效應,增強樓宇內部與樓宇之間的產業關聯度,營造樓宇產業發展生態。
——注重運營,提升質效。發揮專業樓宇運營主體作用,推進樓宇智能化、數字化服務,加大整體運營力度,提高樓宇運營管理水平。推動樓宇優化租賃結構,聚焦高端服務業態,提高樓宇綜合貢獻度。
——盤活存量,挖掘潛力。支持提質改造存量樓宇,創新樓宇空間使用和增值服務,提升樓宇品質和形象。提前介入改造樓宇的產業定位,優化樓宇內部產業結構,推動存量樓宇釋放發展潛力。
三、主要目標
聚焦樓宇經濟質效提升,大力推進“五個一批”建設,到2025年,新建一批高品質高標準商務樓宇,提升一批產權分散產出較低的存量樓宇,打造一批億元以上高產出樓宇,培育一批總部經濟、專業服務集聚明顯的特色樓宇,引進培育一批招商能力強、管理水平高的金牌樓宇運營商,推動全市樓宇經濟發展質效整體躍升,把蘇州打造成為長三角地區重要的樓宇經濟高地。
四、支持舉措
(一)提高樓宇開發品質。瞄準國際國內一流建設標準,堅持專業化、高端化管理理念,以城市共建商思維,鼓勵引進全國知名商業地產開發企業參與開發建設高品質樓宇,并主導后續樓宇運營。結合各地產業特色,在重點區域打造若干個總部經濟產業園、上市企業產業園、特色專業服務業集聚區等,對符合條件的,給予用地支持。支持國內外知名總部企業、上市企業、龍頭骨干企業等在蘇獨立或聯合建設辦公樓宇,符合條件的,享受相關用地支持。支持各地采取定向代建、先租后購等方式,開發建設一批高品質樓宇。各地要嚴格按照規劃導向,開展樓宇規劃、產業業態監管,對成效明顯的地區,市級給予相應支持。在出讓土地時,對于商業地產中商務辦公部分,各地應明確開發商的自持比例,并科學設定銷售單位,原則上以整層或不低于1000平方米作為最小銷售單位。(責任單位: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下同>,市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著力引進總部企業。重點招引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央企區域總部、優質民企總部、上市公司區域總部等入駐樓宇,引導企業把總部或結算中心、運營中心、研發中心、營銷中心等功能性機構遷入樓宇。對樓宇內引進和培育的總部企業、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等,符合條件的,給予落戶補助、房租補貼、綜合貢獻獎勵、人才激勵等支持。支持境外投資者實施利潤再投資,鼓勵在樓宇內新設或運營總部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獎勵。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招引總部企業、功能性機構入駐樓宇貢獻突出的樓宇運營主體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聚焦新興服務業招商。對新建樓宇或改造提升樓宇,各地應提前介入產業定位招商,引導制定產業集聚度和產出目標,圍繞數字賦能型、知識驅動型、消費導向型等新興服務業方向,重點招引一批高端專業服務機構、數字經濟、科創經濟企業。放大要素資源集聚效應,招引一批國際國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非企業經濟、社會組織代表機構。對樓宇內引進和培育的市級新興服務業創新領軍企業等,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的獎勵。對引薦新項目作出重大貢獻的優秀樓宇運營主體,對其在蘇開展業務給予一定支持。各地要指導樓宇運營主體對產業招引嚴格把關,完善企業征信體系,及時做好風險預警提示,引導樓宇整體健康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打造專業特色化樓宇。引導各地打造符合產業方向的“一樓宇一特色”專業樓宇,支持樓宇運營主體開展“二次招商”,構建特色樓宇產業生態。對專業特色企業使用面積超過樓宇總面積50%的特色樓宇,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樓宇運營主體一定的運營補貼。推動樓宇向服務業集聚區提檔升級,支持樓宇突出專業主題,推進高端服務業空間上垂直集聚,打造服務業“垂直開發區”。每年推進建設一批市級法律服務、會計審計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等專業特色樓宇,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獎勵。推薦符合條件的特色化專業樓宇申報省級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集聚示范區,爭取省級專項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大整體統一運營力度。積極推動樓宇整體持有并統一運營,或整體委托第三方專業運營,樓宇物業須實施整體集中管理。引導第三方運營主體整合購買,或整合租賃樓宇,開展統一運營,對購買面積、整合運營面積達到一定標準的,各地可以給予一定的扶持獎勵,并推薦導入優質項目。要加大力度招引一批國際、國內知名樓宇運營主體在蘇落戶,不斷提升樓宇專業化運營水平。對運營成效明顯的市級樓宇金牌運營商,每年給予一定獎勵。對符合條件的,優先推薦申報省、市物業管理示范項目。(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進樓宇產業規模發展。鼓勵培育高端品牌樓宇,加大重點支持保障力度,著力打造年度稅收億元、5億元、10億元樓宇,推動重點樓宇年度綜合貢獻保持穩步增長。鼓勵樓宇內平臺企業、總部企業、領軍企業、獨角獸企業等發揮優勢,集聚行業相關生態企業,做大營收規模和產出規模。根據總量和增量貢獻,每年認定一批營收規模、綜合貢獻突出的市級優秀樓宇。(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引導存量樓宇提質改造。鼓勵開展存量樓宇提質升級工作,有序推進樓宇智能化、數字化改造,同步提升樓宇安全標準,提高整體物業服務水平。支持國有資本主導、社會資本參與,共同實施存量樓宇改造提升試點,探索樓宇轉型升級新路徑。各地要組織開展存量樓宇提質改造行動,每年統籌安排實施一批樓宇改造提升項目,對符合條件的,由各地酌情給予改造補助或貼息扶持,市級對各地按比例給予一定資金支持,并推薦申報省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鼓勵樓宇開展服務標準化試點建設,符合條件的,推薦申報省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責任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城管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建立綜合評價監測體系。強化樓宇經濟動態監測,從入駐企業品質、產業集聚水平、綜合貢獻度、行業影響力、未來發展潛力、屬地政府支持力度、硬件環境、管理服務、樓宇黨建等方面,制定綜合評價辦法,根據各地綜合評價結果,由市級給予各地資金支持。支持成立樓宇經濟相關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社會管理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發布全市樓宇經濟發展年度報告,促進樓宇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提升樓宇政務服務水平。積極推進政務服務進樓宇,依托樓宇現有人力、場地等資源,在具備條件的重點樓宇建立“蘇服辦”便民政務服務點,推動自助終端向樓宇延伸,實現政務服務項目自助辦理。搭建集樓宇信息采集、運營管理和政務服務功能于一體的樓宇經濟綜合管理服務平臺,與“蘇商通”等政務平臺互聯互通,形成樓宇經濟數字地圖,推廣數字人民幣樓宇應用場景,提升樓宇數字化服務水平。(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大數據局、市金融監管局、人行蘇州中支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發揮樓宇黨建引領作用。發揮市商務樓宇行業黨建專委會作用,推動樓宇黨組織建設,擴大樓宇黨建工作覆蓋面。依托樓宇運營主體、入駐龍頭骨干企業黨組織,打造樓宇黨建共同體,建立樓宇內各類組織、企業、團體聯建共建機制,凝聚發展合力,以高質量黨建引領樓宇經濟高質量發展。深化海棠花紅先鋒陣地群建設,培育黨建引領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示范點。支持樓宇引進高端服務業人才,對符合條件的,按照市級相關人才政策和支持新興服務業發展若干政策等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其他事項
本文件所支持的樓宇是指在我市屬地納稅,房屋規劃用途為商業辦公或研發,單體建筑辦公面積在1萬平方米(含)以上,具有完備的物業管理和服務體系的商業樓宇,不含賓館酒店、商場超市、公寓。
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是促進樓宇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主要實施主體,要根據發展實際,在本實施意見發布后明確具體支持措施和推進計劃,確保各項支持舉措貫徹落實到位。各部門要凝聚共識,加快形成協調聯動的工作合力,出臺相應支持措施和操作細則,更好地推動樓宇經濟高質量發展。對各地各部門樓宇經濟政策的落實情況,由市政府督查室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專項督查。
各地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每年依據本意見相關條款給予財政補助,市級服務業引導資金安排樓宇經濟專項經費,在各地兌現政策的次年下達補助資金。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同時符合多項資金獎勵條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辦理。商業地產項目中涉及商務辦公部分的,須執行本文件相關規定。此前制定的有關政策規定與本文件不符的,以本文件為準。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圖片解讀:一圖帶您讀懂“蘇州樓宇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