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備案價和合同價關系 |
來信人 |
李先生 |
來信日期 |
2020-03-06 |
回復時間 |
2020-03-09 |
信件內容 |
備案價,預售價,合同價之間關系 |
回復內容 |
您好!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科學合理確定價格,在商品住房銷售前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價格備案手續,這一價格即為商品住宅的“備案價”,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備案價格,因此,房企在銷售過程中公示的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以及簽訂的商品住房銷售合同價格都不應高于備案價格。感謝您對我委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