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蘇府辦〔2022〕247號)要求,蘇州市發展改革委對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繼續施行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公告如下:
1.蘇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蘇價規字〔2014〕4號)
2.關于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蘇發改規字〔2024〕1號)
以上行政規范性文件已規定有效期的,有效期按照原規定繼續執行;未規定有效期,且文件名稱未冠以“試行”“暫行”的,有效期為本通告發布之日起5年,至2028年6月20日;未規定有效期,且文件名稱冠以“試行”“暫行”的,有效期為本通告發布之日起2年,至2025年6月20日。用于廢止原有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或者停止某項制度實施等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不適用前述關于有效期的規定。
蘇州市發展改革委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