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和依據: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進一步筑牢長三角生態安全屏障,蘇州市人大常委會將《蘇州市太湖生態島條例》列入2021年立法計劃項目。為了推進條例的起草工作,提高法規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切實解決太湖生態島保護和發展中的實際問題,根據市人大、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精神,市發改委負責牽頭市各有關部門、吳中區政府和金庭鎮政府制定《關于支持太湖生態島建設的若干政策意見》(以下簡稱《政策意見》)的相關工作。
擬解決的問題:
統籌“國家戰略、太湖使命、蘇州愿景”三大時代要求,緊緊圍繞關于“走好綠色發展新路子、高標準建設太湖生態島”的要求,堅持以更長遠的發展眼光、更牢固的底線思維,堅守戰略定力,通過立法保障和政策舉措的制定,建立健全強化生態保護、促進綠色發展,努力實現生態安全與人民福祉,形成生態島保護和發展的強力保障機制。
解決方案:
一是加大生態優先保護力度。主要涉及生態環境治理、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農村環境和村莊風貌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修復治理、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等6個方面。
二是加大綠色發展支持力度。主要涉及支持農文旅發展、農產品綠色發展、化肥農藥減量以及發展綠色交通內容。
三是加大重大要素保障力度。主要涉及加大財政支持保障、支持重點項目建設、鼓勵多元化資本參與、完善土地利用制度、鼓勵農民土地流轉、強化人才引進激勵措施等。